■记者 马光辉
阳光讯4月2日凌晨,甘泉县高级中学3名学生,因在校外租房居住,夜里用煤炉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导致3名学生程度不等中毒,其中1名学生不幸遇难。
昨天上午,记者在甘泉县见到了不幸遇难学生谢某的父亲。他告诉记者,“他是甘泉县高梢小南沟的,他孩子是甘泉县高级中学高二13班的学生,今年开学报名时,孩子报了是住校的,但不知啥原因孩子中途却搬出学校和几个孩子搭伙租房住。4月2日上午,我孩子的几个同学给我打电话说,我家孩子中煤气了,于是我和孩子他妈便来到甘泉县医院,经过抢救孩子还是不幸遇难,甘泉县高级中学拿出10000元表示对我们的资助和慰问。”
“按道理孩子在学校遭遇不测学校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但直到4月2日上午7时,只是几个我孩子的同学给我们打电话,学校竟然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们家长。再说,孩子当时报名时是以住校报的,中途孩子不住校,学校应该告知我们家长,但学校从来没有告知过我们,后来出事了学校却说孩子是校外出事的与他们学校没有关系。”遇难学生谢某的一位亲戚生气地告诉记者。
那么,甘泉县高级中学对该校学生的安全是如何管理的呢?随后,记者来到甘泉县高级中学采访。该校的白校长告诉记者,“我们学校平时对校园安全很严,再说学校目前有两栋学生公寓楼,完全能满足学校住校学生的住宿问题。此次发生煤气中毒的学生是我校高二13班的王某、谢某,以及另外年级的一个学生王某。而谢某当时报名时说,他在他们一个亲戚家借住的,按照学校的规定,他的监管应当是他的亲戚和父母。而高二13班的王某和另一班级王某他们是弟兄两个,是父母陪读的,当时他们在校外租房时,我们学校和他们签订了学生安全协议。按道理发生这样的事故,我们学校没有啥责任,因为我们和他们签订了安全协议。”
随后,白校长告诉记者,“事发后,我们向甘泉县政府、教育局、安监局以及延安市教育局上报了相关情况,经过多方抢救,3名中煤气的学生除谢某因病情过重不幸遇难外,另外两名学生已脱离了生命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