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2011年3月29日,我市发生首起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侵入电子邮箱的电信诈骗案件。近日,在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三处三大队全体干警的努力下,成功破获此案,并追回全部的损失。
西安HSZP有限公司业务员电子邮箱于2011年2月28日被犯罪嫌疑人侵入,犯罪嫌疑人通过篡改该公司业务员的邮箱地址,向客美国的TM公司邮箱发送了更改账户信息的邮件,将该公司原来正确的账户信息:《西安HSZP有限公司账户银行地址:中国银行西安市咸宁路支行》篡改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支行,银行地址:广东沿江西路137号》
2011年3月10日美国的TM公司,将本该汇给西安HSZP有限公司的货款$24905.05(合人民币165369.53元整)付给被篡改后犯罪嫌疑人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导致西安HSZP有限公司公司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过刑侦局三处三大队全体干警的努力,于2011年4月6日将犯罪嫌疑人温某在广州市抓获归案,并追回被骗的全部损失。
2011年4月19日上午,刑侦局副局长李钢代表专案组将追回的人民币165369.53元整全部发还给西安HSZP有限公司,西安HSZP有限公司赠送专案组一面“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
西安警方在此提醒国内的外贸企业,在与国外进行贸易市使用互联网传递有关信息的同时,一定要告诉国外公司,对汇款的帐号一定要将户名和帐号核对准确后再汇款,绝不能轻易相信变更的帐号的信息,以便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