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中心最近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其中3人为事业编制,3人为企业编制。4月15日,高淳人事人才网公示了综合知识和上机操作的成绩。但公示信息中,却没有考生的姓名,只有准考证号、以及各项考试成绩。网友质疑招考单位这样做是否公平、公正、公开,高淳县人社局则表示,这样做是为了尊重考生的隐私。(4月21日《扬子晚报》)
高淳县机关单位招聘,以保护考生隐私的名义拒绝在公示时公布考生姓名,听上去挺有道理,其实不然。如果招聘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现象,不仅会损害政府公信力,也会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所以,政府机关招考的整个过程都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按照南京市和江苏省相关部门说法,高淳县人社局的做法并不违规,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虽然有关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但具体公布到什么程度,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硬性的说明;只有最终的录取结果,才必须详细地进行公布。但有依据并不代表就合理。这实际上只能说明,高淳县相关部门钻了相关规定的空子。要知道,结果的公正,离不开过程的公正;结果能否体现公平,有赖于过程的公开透明。如果公众无法对考试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谁能保证结果是公平、公正的?或者换句话说,如果过程得不到监督,结果就不具有任何可信性。
该县人社局官员称,“如果某一名考生考的不是很好,公开他的成绩,对这名考生也是一种伤害”,可是,且不说把监督当成“伤害”是否合理,他有没有想过,如果不“伤害”一下这些考生,公众的心就会受到伤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就会受到伤害,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会受到伤害!孰轻孰重,掂量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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