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锋夫妇是铜川市耀州区人,两口子做汽修生意。近日,夫妇俩因为妻子用手机拍城管执法遭殴打。据铜川市耀州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下属中队的中队长杜新颖介绍,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当时他们正在东桥附近执法,感觉有东西闪光,就发现对面在拍照。“她就是普通市民,我们正在工作,(她)拍照影响了执法,我们觉得不舒服。”于是,他们就要求对方删除照片,双方继而发生激烈争执。(昨日《华商报》)
公民拍照城管执法,就是对城管执法的一种监督。作为城管,如果阳光执法,人性执法,就不要怕拍照,因为这种照片发布到网上,是树立形象,是美丽执法,领导高兴,百姓喜欢。所以,城管有啥不舒服的呢?另外咱非常好奇的是——— 一般的手机拍照有闪光灯吗?你执着法就感觉到“闪光”,是不是超级敏感了啊?
再说了,作为城管也应该有牺牲精神,因为你不让公民拍照,公民就很不舒服,城管作为服务公民的工作人员,不能因为自己不舒服而让公民不舒服,让公民不舒服就是城管的思想不对头。公民拍照,公民曝光,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城管自己来说,如果做得不好,就要承担责任,就要接受教训,如果不这样,城管工作还有什么进步呢?
公民拍照,城管自言不舒服,这个不舒服其实就是自己执法不好的一种自我感觉,可要命的是,城管一不舒服了,就可以一群人用拳头解气了?可公民不舒服了,到底拿什么解气呢?在这个问题上,实在没什么可说的,即便世上有一千个一万个曲调,你这“不舒服说”也是不在调门上的。
在手机网络时代,拍照是公民监督的一个好武器,作为服务公民的工作人员,应该更加努力地工作,创新地工作,应该让工作硬起来、亮起来,经得起公民拍照。再次敬告城管大哥,想不让人拍照,那纯粹是做梦,因为你阻挡了一个公民拍照,你能阻挡所有公民拍照吗? 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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