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式,以为只要做的是“好事”,民意便不再重要,程序亦可忽略,于是,在“有用”的旗号下,我们毁坏了太多传统,抛弃了太多文明,总被当下利益所诱惑,而丧失掉根本利益,这样的教训,难道还不深重?还不能引起我们的警觉?
小学一年级课本上的“林荫道”,赫然印成了“林阴道”,专家说,这是国家语委的新规定,因为“荫”有两个音,怕孩子们犯错,故统一修改。
若此理成立,那么中国的“中”也有两个音,是不是也要改呢?国家语委的“委”亦如此,为什么不再规定一下呢?如此断事,实在荒唐。
“林荫道”与“林阴道”,两种写法原本都有,孰正孰误,本应在社会博弈中自行选择,既然已有约定俗成,就应尽可能尊重。然而,偏偏专家们的口味太重,一定要跳出来为大家代劳。
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式,以为只要做的是“好事”,民意便不再重要,程序亦可忽略,于是,在“有用”的旗号下,我们毁坏了太多传统,抛弃了太多文明,总被当下利益所诱惑,而丧失掉根本利益,这样的教训,难道还不深重?还不能引起我们的警觉?
但,总有一些人不愿意面对这样的现实。因为对专家们来说,只有不断折腾下去,才能凸显出其价值,当别人都在大拆大建时,他们又怎能耐住寂寞?于是,只好对着文字开刀:本来好好的笔画,他们非要加上几笔,本来已经习惯的写法,他们非要“规范”……在这些只添麻烦、不带来任何方便的“规定”背后,分明有一种狂妄:我说了算,你能怎样?什么历史、文化、传统,于我如浮云。
令人不安的是,这些狂妄居然被制度所许可。于是,几个专家内部讨论一下,以为合理,便可罔顾大家感受,自行制定规则,既不征求公众意见,又不公示,而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就这样成了某机构的私有财产。有了这种垄断权,再荒唐的事情,也有招摇过市的可能。
人无敬畏,就无法理解文化,就不可能尊重文明。当一个人的眼中只有工具,没有神圣,只有规定,没有感动,只有为我所用,没有以人为本时,那么,他便本能地会喜欢龌龊、别扭的字眼,本能地会通过戏剧化、夸张的表演,来彰显自我。
林荫道没有了,“榆柳荫后檐”的境界将晦涩难解。只是我们的孩子又有何辜,将来他们会不会指着这句诗问老师:古人是不是写了错别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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