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高建平) 宁强县太阳岭乡财政所长赵永清利用独自管理公章、印鉴和现金支票之机,转移公款为己支配。涉案总额超百万元。目前赵永清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宁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今年3月,县财政局进驻乡上审核账务,赵永清担心挪用公款问题暴露,告诉亲属。亲属觉得数额巨大向乡党委反映,反贪专案组进驻调查。
据悉,赵永清不抽烟不喝酒,也不赌博,个性孤僻,儿子由前妻抚养。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间,乡财政所缺经费会计,现金支票暂由赵永清负责保管。赵永清趁公章、印鉴和现金支票由其一人保管,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从财政账户公款提现,供个人支出。最后一次提现是今年3月初。知情人表示,其提取现金金额最高一次为5万元,次数非常多。
挪用的百万余元是怎么花的呢?另据知情人介绍,赵永清在外认识了19岁的女孩,两人关系密切,因该女孩无工作爱上网打游戏,花去赵永清不少钱。
赵永清挪用的公款是县财政下拨的灾后重建补助资金、乡政府专项建设资金、乡基础建设资金等。被挪用的补助款,乡政府已向群众兑付结清。目前此案已转入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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