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冯强)昨日,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公布,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被明令禁止,并将严查官黑勾结欺压群众案件。
《意见》对拆迁中的不法行为明令禁止,要求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指以拆迁者或拆迁者亲属中的公职人员的 “饭碗”相要挟,要求其签订不合理的拆迁协议等);同时,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阻碍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严查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
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也是《意见》严厉打击的对象,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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