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贾晨) 接受一名36岁女子提供的“性服务”,81岁的孙某丢了妻子送给他的金戒指。6月10日,他向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报案,希望民警帮他找回妻子的信物。
9日上午10时,孙某路过南门外围墙巷时,一女子前来搭讪,表示只要支付40元,便能向其提供性服务。孙军说,自己当时经不住诱惑,便与该女子在围墙巷一民房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回到家中,他发现手上的金戒指不见了,怀疑在嫖娼时被盗。他返回女子租住地,女子表示没见金戒指。
孙某表示要报案,但该女子表示“报案,民警就会知道,你的亲人也会知道。你这么大年纪,好好思量吧!”10日中午,孙某还是报了案。
接警后,长安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但已人去房空。调查走访中,一名叫“萍子”的女子引起警方注意。12日晚,该女子在围墙巷被蹲点守候的民警当场擒获。经查,该女子36岁,甘肃人。她承认在卖淫过程中乘孙军不备,盗走其手上的金戒指。根据其交代,民警在其租住地找到了孙某的金戒指。
目前疑犯已被刑拘,而孙某被警方予以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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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忽视老人的性生活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性生活”似乎和老人无关;但不可忽视的是,老年人的性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但受传统文化等因素影响被压抑了。
西安一泌尿外科主治医生张德平向记者表示,根据经验,60岁的老人,在1个月内可以进行2~4次的性生活;70岁的老年人,合理的次数是2个月3次左右;80岁的老年人,1个月内1次也就足够了。当然,这不是绝对的,要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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