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一号文件”颁布已近半年,但执行情况不容乐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为此致电湖南、宁夏、河南等中西部省份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一号文件提到的资金至今尚未落实。
“一号文件”的颁布,首次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度。但由于地方资金缺口较大、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一号文件并未收到“掷地有声”的执行回应。应当看到的是,只有尽早让行政部门从直接调控水资源过程中抽身,积极引入市场化物权理念,才可能突破制度瓶颈,促进水资源得到更加高效的利用。
近几个月来,我国气候呈旱涝急转之势,再添水利建设紧迫性。报道显示,南方地区强降雨已引发洪灾与山体滑坡,造成农田被毁与人员伤亡,迫使数万人疏散。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关键时期,稳固扎实的水利设施将能有效减缓人畜和农业的伤害程度。但遗憾的是,在“一号文件”祭出半年左右的时间里,地方水利工作并未展现新颜,主要羁绊存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水利部下拨资金时有地方资金配套的要求,但地方财政却普遍吃紧。一些地方为急于获得中央财政补贴,无视自身财力争先申报水利项目,其结果往往是划拨的专项资金因配套资金“断腿”而或被闲置,或被挪作他用;其二,即便新建水利项目得以顺利开工,也可能因地方部门对施工进程监管松懈,水利工程后续使用状况乏人问津而遭到破坏和浪费。
事实上,水利工程在地方遭遇执行不力的根本症结在于,其产权界定模糊、浪费成本外部化,这让地方主管部门失去了维护和监管的动力。对于历任地方政府而言,当期保护水资源所付出的成本,无法在短短数年内获得相应补偿回报,而为实现即期经济高增长破坏水资源者,也不必为此付费。因此,在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严重滞后的语境下,道德风险必然随之增加。其解决之道,除了主管部门发文强调行政监管责任之外,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利用市场力量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而实际上,欧美等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将“谁用水,谁付费”、“谁排放,谁出钱”物权理念付诸实践,确保了水资源管理的有序进行。
以此而论,我国应该尽早打破“国家养水、福利用水”的现有模式,倡导明确水权分配的改革路径。例如,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拍卖、竞标等形式,将公共水资源使用权出售给使用机构或个人。持有水权的各个经济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二级市场上让渡或者购买水资源使用权利。一旦水利资源所有权被清晰锁定并可以灵活交易,那么所有人对水利资源的维护积极性必然会提高。届时,不仅水资源的稀缺性可以通过水权交易价格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而且污染成本内部化也有助于唤醒广大用户的节水和环保意识。其间,政府部门的职责是督促相关立法工作、制定水权交易模式和市场秩序监管,而水利建设资金筹措以及工程维护则理应由水权所有者具体负责。
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关乎我国粮食安全,并非行政部门一己之责,且地方财政的实力弱化也在客观上束缚了其履职能力。就此而言,我国不妨在水利事业中纳入市场化思维,开展一场水利“全民保卫战”。 (马红漫 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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