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过程
自己有车不用 用朋友车抛尸
据警方调查,两人订婚后不久就发生矛盾,董坚决要求退婚,戈不同意,董躲到了灞桥区洪庆一个同性朋友租住的筒子楼。5月14日中午,戈某找到筒子楼,董的朋友见状离开。两人“谈判”中又发生争执,董某叫喊,戈掐住女友脖子摔倒在地。头部被撞后董某昏了过去。戈某将女友抱到床上做人工呼吸,不想女友刚醒来又大声叫喊,戈惊慌之下再次掐住其脖子直到停止呼吸。随后戈某将床垫揭开,把尸体塞在床下,铺好床单后离去。
正收拾现场有人进屋来
作案后,戈某回家洗了衣服,并思考如何处理尸体。据刑侦大队大队长辛俊科介绍,戈某有辆面包车,但在转移尸体时并没有使用。“15日晚上,他把一个泾阳县的朋友叫到高陵喝酒,灌醉后,开着人家的面包车跑到洪庆。”因为彼此较熟,戈某知道女友朋友的生活规律,也知道钥匙藏在房门上方。当晚8时,他赶到筒子楼,趁无人,将尸体用床单一裹抱到车上,同时把女友的行李箱也扔上车,然后用抹布擦拭地板,收拾房屋。刚收拾完,女友的朋友就回来了,受到惊吓的戈某很快镇定下来,佯装找女友未果,打了招呼后就驾车离开。
焚尸后到外地逛了十几天
回到高陵,戈某将尸体抛在一个桥洞下,将行李扔到数百米外,随后又开车回县城,在一加油站买了10元钱汽油。16日凌晨2时,他把汽油浇在女友尸体和行李上,点燃焚烧。
一切办完,戈某跑到河南、连云港等地逛了一圈。6月2日返回高陵的途中,他还专门站在桥上看了看焚尸现场。此后,就一直躲在西安,直至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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