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2日,该案在铜川市新区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整9个小时。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永东犯故意杀人、盗窃罪,被告人程勇军犯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盗窃罪,被告人李武军、王博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乔某的儿子作为原告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索赔各类损失100余万元。
庭审过程中,张永东的辩护律师提出,张永东认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罚;程勇军的辩护律师辩称程有投案自首情节,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张永东虽认罪态度好,但罪行极其严重,故不予从轻处罚;程勇军在共同杀人犯罪中,与张永东分工与作用不同,均属积极实施故意杀人主犯。其庭审时对杀人事实、情节翻供,不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遇害者家属哭了
昨日上午10时许,在铜川市最大的阳光广场,一大早就来了很多专门来听宣判的群众。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现场显得格外安静。法院认为,张永东、程勇军故意杀人主观恶性极大,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遂作出一审判决:张永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程勇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李武军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王博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张永东、程勇军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54378.5元。
宣判之后,现场依旧很安静,只有遇害者家属的哭声。张永东听到宣判,终于低下了头,而程勇军盯着远处,从眼中能看到泪水。
宣判结束后,被害人家属表示,保留上诉权利。
本报记者 杜俊岭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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