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李治燕) 今年7月1日起,我省一至三级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符合条件者可向社区提出申请,这是日前印发的《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中的规定。
补贴对象是:具有陕西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残疾人以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补贴标准按人均每月不低于50元执行。已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救助制度的市、县,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补贴的发放实行逐级审核审批程序,个人申请,经三级审批。须填写《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