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刘兢 通讯员 梁新星)咸阳7家单位长期未建未缴住房公积金,6月17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这7家单位告上法庭,并提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本报此前曾报道。目前,7家单位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据介绍,此前,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7家单位先后送达了《住房公积金整改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决定书》和《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责令其按规定登记缴存(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
在逾期无果的情况下,该中心于去年先后对7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立即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手续。而7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但未交罚款,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手续,补缴所欠资金,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于是,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其起诉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目前,被申请强制执行的7家单位中,渭城中学、乾县人民医院、乾县中医医院、泾阳县中医医院、陕西奉航橡胶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手续,缴存资金65万多元;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管理局、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手续正在协调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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