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裘颖琼、实习生彭旭艳7月21日报道:两名素不相识的80后青年男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为了实现迅速致富的“梦想”,相约去恒隆广场劫持富豪女,所幸富豪女反抗后脱逃。今天上午9点,静安法院对两名被告进行了宣判,顾某、李某共同起意绑架,并事先准备了作案工具,事实情节构成了绑架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万元;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案发后,顾某、李某在侦查阶段的口供中表示,双方在网上结识,并曾在网上讨论绑架事宜,提出欲向开好车的独身女性下手,索要人民币200万元。在经过多次的地形勘察后,3月26日下午2时许,顾某、李某事先准备了汽车、刀、绳子、封箱带、手套等作案工具,在恒隆广场B2层地下车库内,趁被害人连某取车时,由顾某持刀上前挟持被害人,李某在车内接应,欲将被害人强行带离现场后向其家人实施勒索,但被害人连女士经反抗后逃脱。顾某、李某随后开车逃离现场,被车库保安人员拦下,顾某当场抓获,李某逃逸。两天后,李某在绍兴市一家网吧被抓获。
然而在庭审时,两名被告推翻了之前供述,一致表示只是想要抢劫被害人财物,并无勒索其家人的想法和举动,因此构成的是抢劫罪而非绑架罪。
法院认为,两名被告在实施犯罪之初,共同起意绑架,并商议索要人民币200万元,单靠抢劫是不可能实现目标金额,且在犯案后,从被告人顾某所驾驶的车中查获的作案工具,都证明他们曾有绑架企图。
因此,法院判定,顾某、李某的行为构成了绑架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万元;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处罚金一万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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