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这样做似乎也不厚道”
采访发现,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讲,店铺是否属“山寨”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就近购买到正规的苹果类电子产品。
“只要能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商品,不论去大商场购买,还是去街头地摊购买,其实没有什么区别的。”咸阳一公司职员杨女士的这种说法,代表了多数人的观点。
当然,采访中,不少市民对商家如此的经销手法提出了质疑。
团结路口,见记者拍照,一名年纪约30岁的女士走上前来说,她已从网上大概了解了“山寨苹果店”的事情,“虽然这样做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但对于其他正规销售商来说,这些‘山寨店’好像也有些不厚道,他们这样做,势必会对正规经销商的生意带来影响。”
工商局 是否有资质销售苹果产品将继续调查
昨日从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秦都分局人民路工商所了解到,他们也于昨日上午接到了市民关于上述两家“山寨苹果零售店”的举报,当即,工商所就派人前去调查了解此事。
经查,上述两家店里所售商品,确实均为正品。
针对其营业执照上注册名称与门牌不符的情况,工商所已通知了店方,要求其尽快进行更正。
对于两商家是否有资质销售苹果类电子产品,工商所表示将继续调查。
“山寨”店 有强制搭售嫌疑
仔细观察这两家店铺发现,其门牌上除了有苹果标志外,还有“AppleStore” 及“苹果零售店”的字样。
记者查询苹果官网发现,正规的苹果零售店,其门牌上其实只有一个白色的苹果标志,再无其它。
苹果公司曾公开对外声明,苹果公司不会强制顾客购买所需产品以外的商品,即不会强制对顾客做出搭售行为。
然而,昨日下午,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希望在人民广场正对面的“苹果零售店”购买一款裸机时,却被告知必须同时购买一个保护膜或者一个保护壳方可拿货。询问两个配件的价格后记者粗略估计,若同时购买以上两配件,记者须多花近300元钱才可拿到机子。
得知记者身份后,该店一自称店长的小伙子当即作了澄清,称裸机其实也可以购买,只是刚才工作人员不知情而已。
在团结路口的零售店里,开始时工作人员也称不出售裸机,后来当记者坚持说“苹果公司有规定不允许有强制搭售行为”时,该工作人员向负责人作汇报后,记者才被允许“只拿裸机”。
此外,苹果官网显示,所有被授权的零售店,须在其店内明显位置放置苹果的官方授权书。然而,除无放置苹果授权书外,这两家店内的墙壁上甚至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挂。
本报记者黄香梅/文马超/图
“并不是法律没有说不允许,我们就都能做。”市民孙先生认为,“山寨店”其实是在打法律“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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