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榆林讯(记者 张有效) 昨日,榆林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全票通过了关于陆治原任榆林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的决定。
大会还通过了关于接受李金柱辞去榆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接受胡志强辞去榆林市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陆治原简历
陆治原,男,汉族,1964年8月生,陕西绥德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2000年11月至2002年6月,西安市财政局副局长;
2002年6月至2003年1月,西安市阎良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副厅级);
2003年1月至2005年11月,西安市阎良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年3月,兼任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05年11月至2008年8月,西安市阎良区区委书记;
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西安市灞桥区区委书记;
2009年12月,兼任西安市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榆林市委副书记;
2011年8月,榆林市委副书记、榆林市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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