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开始,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昨天,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茂锋通过江苏省政府网站进行了解读。
组织员工旅游要扣个税吗?
在和网友对话的过程中,有网友提问:中秋将至,公司为员工发放月饼是否需要代扣所得税?送给客户的月饼是否也要代扣?公司组织员工免费一日游,也要扣个税吗?
对此,江苏省地税局副调研员季志祥表示,税法规定,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单位发放的月饼,提供给员工的免费一日游,均应作为应税所得与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税。
季志祥还表示,公司发放给个人的手机费、报销的汽油费,均应当计入个人工薪所得征税。
起征点不会再出台江苏标准
此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是全国范围的,不会再出台江苏标准,此前在征集公众意见的时候,不少网友建议东西部个税起征点有所区别。
昨天,陈茂锋表示,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我国是法制统一的国家,税收法制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政策。
二是减除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消费支出情况确定的,总体上反映了全国各类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就部分富裕地区而言,可能物价指数较高,但居民收入水平也较高,负担能力相对较强,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有利于体现税收量能负担原则。
第三个考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流动性非常大,户籍地和工作地很可能不在一个地方,如果不实行统一的标准,那很可能出于避税的目的,相对收入较高的优秀人才可能更要往标准较高的发达地区流动了。
第四个考虑是采用全国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8月发工资9月报税适用老标准
陈茂锋表示,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都是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是指纳税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在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无论税款申报入库时间是不是在9月1日以后,都适用2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从整体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是8月份发放工资,9月份报税,那么就适用2000元/月的老标准和老税率;但是也有小部分单位,如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外企等,习惯上是9月份发放的工资9月份报税,那么根据实际发放时间判断,适用3500元/月的新标准和新税率。
按现行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算、支付时扣缴。一个月内发放多笔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算账:
8月工资9月发个税按3500元起征 挣5500元缴税95元
月入4545元免征个税 起征点3500元系三金一险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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