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王先生在某公司上班,2011年12月3日取得三险一金外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他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答】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工作人员解释说,王先生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如果当月没有其他奖金,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还要领取奖金收入24100元,就可在“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中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王先生应纳税额=(24100-100)×10%-105=2295(元),不过这种计算办法一年只允许使用一次。
半年奖等各类奖金当月与工资合并纳税
【问题】张先生是某公司职员。根据公司惯例,9月份他将领取到8月份工资和第三季度奖金、半年奖金、考勤奖金等。这些奖金按什么标准缴税?
【解答】“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工作人员解释说,合并内容包括当月领取的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各类名目。
个体户咋缴税
个体户2011年度分段计算个税
【问题】孙先生是某独资企业老板。按照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以年度为单位计算。2011年度,孙先生计算出公司全年有4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该怎样计算应纳税款?
【解答】个体工商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纳税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也调整到每人每月3500元。孙先生应在2011年分段计算应纳税额。
第一步: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第二步:将前8个月和后4个月的应纳税额分段计算;第三步:将两段纳税额相加就是2011年度应缴纳税款额。
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孙先生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45000×30%-4250)×8/12=6166.67(元);后4个月应纳税额=(45000×20%-3750)×4/12=1750(元),因此全年应纳税额=6166.67+1750=7916.67(元)
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是比照这个计算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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