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单元长说对面有人偷拍,12岁女孩的妈妈李女士吓坏了,因为女儿在家穿得很少且从不拉窗帘。即使警察调查完后告诉她并非偷拍而是用手电筒照明,李女士仍然很担心,并表示以后都要拉着窗帘。
怀疑遭偷拍的是二楼女主人
何先生是西安市西影路某小区10号楼2单元的单元长,最近,他发现对面同住四楼的一位男住户很不对劲,两次站在窗前、窗帘只拉开一个缝,手里好像拿了一部摄像机在拍些什么。第一次发现是在前不久某天,当时没有抓到证据。
5日晚8时许,何先生的妻子发现“偷拍男”又行动了,他赶过来一看,一个黑黑的人影站在窗前,他立即拿出相机拍下一张,但照片黑漆漆的看不太清。
那“偷拍男”拍的是谁呢?何先生说,光线的朝向好像对的是二楼的窗户,而且二楼女主人长得很漂亮,一般偷拍者都是冲着美女来的。何先生连忙给二楼女主人李女士打电话告知。
晚上不拉窗帘,难道被拍了?
接到单元长电话后,李女士惊呆了:“女儿在家只穿吊带小短裤,这下惨了!”她跑到卧室窗前一看,对面果然有个身影,似乎有闪光灯朝向家里卧室这边。
刚刚过去的夏天,李女士一家从不拉窗帘,女儿在家穿得很少,跑来跑去,难免被拍到。对面摄像机直对着自家卧室,李女士平时晚上睡觉嫌热也不拉窗帘,这一切难道都被拍上了?她心里好害怕:“如果偷拍者将拍到的视频上传到网上可咋办?”
李女士不敢再多想,又没法自己前去质问,她连忙拨通了“110”报警电话:“你们快来看看,我家对面有人偷拍!”
警方调查得知并非偷拍
处警民警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刘警官说,当时去了挺不好意思的,这种事情没有证据不好处理。他们只好先去观察了周边环境,从单元长何先生家里朝对面看去,似乎是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
民警敲开了“偷拍男”的家门,看到的是一家三口,男主人说,他在西安做工程,一家人刚搬来租住,房间阳台上没有灯,他便找了一个手提手电筒用来照明。那个手电筒一闪一闪的,可能让对面楼上的人误会了。
虽然得知并非偷拍,但李女士还是不放心,她觉得没有安全感,“以后自己还是要注意,窗帘一定要拉好。”
发现被偷拍可向公安部门反映
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虽然是白天,但李女士家的窗帘依然拉着,李女士说,小区楼间距超不过20米,从四楼看对面二楼非常清楚。她以前没有这个意识,以后要多多注意。小区的其他业主也说,夏天从来不拉窗帘,如果被拍是轻而易举的事。
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华一樵律师说,如果偷拍者将偷拍到的东西公布,并因此对当事人造成伤害,那就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犯、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市民应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一旦发现被偷拍,可向公安部门反映。社区记者 赵瑞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