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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管怀孕被迫转岗 单位称对员工有调配权
http://news.hsw.cn    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09-23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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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5月的小王腆着肚子被安排到门卫室工作。李海勇 摄

  昨天上午,本报96096接到市民小王反映,她本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一家公司上班,后因工作认真,不仅涨了工资,职务也由普通员工升职到了部门主任。近期她怀孕了,公司先将其职务降为文员,工资也从3000多元降到千元左右,随后又将其从文员岗位调到了门卫室。

  女主管因怀孕被迫两次转岗

  今年27岁的小王说,去年4月她应聘成为南京市雨花台经济开发区一家公司的员工,从事统计工作。后来由于工作认真,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赏识,除了将其工资由原来的2000元左右上调到3000多元,还任命她为公司结算中心主任,成了公司一名中层女主管。小王今年5月份怀孕后,做母亲的喜悦让她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周围的同事和好友。公司有领导知道她怀孕后,6月中旬,她就被公司从结算中心主任岗位,调到了公司办公室做文员。

  今年7月,合同到期的小王又与公司续签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但续签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她的岗位只是普通文员,工资待遇由原来结算中心主任的3000多元,一下子变成了现在的每月1140元。

  小王虽然心里很不平衡,但因为有了身孕,她也就认了。但就在几天前,小王突然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她前往门卫室上班,并特许小王中午可以午休。上了两天班后,公司领导又对小王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中午的午休取消,吃饭必须在门卫室,不能随意走动,更不能到办公室办事。

  在该公司门卫室记者看到,一张凳子加上一张办公桌便是门卫室全部的家当。而且这里的卫生状况也比较差,墙壁落满灰尘,角落里还摆放着杂物。作为一名怀孕5个月的孕妇,小王自然不愿意在这种环境下工作。

  单位表示:她的工作我们有调配权

  昨天上午,该单位经理室的张总表示:“我们不是国营单位,作为私企对于员工的安排我们拥有调配权!”张总说,自从这位女孩怀孕之后,公司考虑到她不再适应原来部门主任工作,出于人性化考虑,就把她安排到了办公室做文员。“调整之后,她一个人一个办公室,每天喝喝茶看看报,中午还有办公室沙发可以睡睡觉,就这样她还认为办公室电脑、复印机对她有辐射,我们总不能因为她一个人将办公室撤掉吧?”

  对于小王不服从公司安排,张总很是有想法,“其实我们给她安排去看厂区大门,也是从照顾她的层面考虑的,因为原来门卫家中有事,我们就安排她去临时看门,主要工作也就是开门关门,关键她就是心理有落差,公司不会满足挑三拣四员工的要求。”

  张总说:“她已经3天没来上班,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劳动法规定,等她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她就只能自动离岗了。就算她主动回来上班,但岗位仍只能在门卫室。”

  区劳动部门:有逼迫员工主动辞职嫌疑

  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已经很详尽了。实际上,部分用人单位总是想尽办法钻法律的空子。小王所在单位从岗位变动入手,实际上是公司对其施加心理压力,有变相逼迫她辞职的嫌疑。现在,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在发现女职工怀孕后,以安排不适合的工作、女职工请假却不批假条等形式,逼迫女职工自己辞职或者造成事实上的自动离职。这位负责人说,他们愿为小王主张其权力,不过更希望她本人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李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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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企业的手段也“惊人相似”

  怀孕女主管被“安排”仓库门口办公

  虽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孕妇、产妇的劳动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现实中,个别企业出于经济利益等各种考虑,对孕妇、产妇多有歧视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下面这家企业对待怀孕女员工的手段与上文有着惊人相似之处。

  2009年7月,在深圳工作的周小姐因为怀孕,与就职的港资企业没能谈成“主动离职”的赔偿协议,公司竟然一纸通知,要求她搬到公司货仓门口办公。周小姐认为,这明显是公司逼迫其离职的手段。

  记者调查发现,这家位于福田保税区、有300多员工的港资企业,2009年以来竟然已有5名怀孕的女职工相继离职。周小姐介绍,这家公司创办于2005年,她是从公司创立就入职的老员工。她一路做到了品管部主管,下面管理30多名员工,工资和待遇她也基本满意。

  可是,一切都在她怀孕之后改变了。周小姐对公司“孕妇离职”的不成文规定早有耳闻,便和公司提出,如果公司能在6个月内一次性补偿她8个月的薪水,她可以“主动离职”。因为这时她刚怀孕不久,还可以应聘到其他企业做相应的管理岗位。但经理请示公司负责人之后告诉周小姐,她提出的条件公司无法满足。

  没想到,7月16日下午,周小姐收到了公司发给她个人的书面通知,“由于公司品管部已解散,所以品管部主管这一职位不再存在,故品管部主管周××暂时安排在二楼西侧货仓门口之办公位置等候公司的工作安排,”并强调她“每天必须按时打上下班卡,同时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到各部门走动”。

  周小姐来到自己的新“办公地点”,顿时欲哭无泪:办公桌就在货仓门口,右边是保安的座位,左边是电梯大门。这里别说空调,连个电扇都没有。“我自从公司创办就开始在这里上班了,工作一直勤勤恳恳,还算是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想不到因为怀孕后没有同意‘主动离职’,竟落得个到仓库门口‘办公’的下场!”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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