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马磊)爆炸事故发生后,面对强大的爆炸威力和大量的人员伤亡,很多人也在猜测除了液化气罐泄露还会不会有其他的原因?今天(11月15日)我们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经过严密的现场勘查,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其他固态和液态爆炸物。所以,爆炸确定为液化气罐泄漏所致。
爆炸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技术人员在第一时间进入爆炸现场,对现场的爆炸痕迹和残留碎片作了严密的调查分析,经过勘验,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爆炸物留下的痕迹。今天上午,记者从办案民警处得到证实,目前警方已经排除爆炸物引发爆炸的可能。
目前,这起爆炸事件已经交由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和公安雁塔分局联合调查处理。目前,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已经对此事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律师段文强: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以放水放火爆炸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指的的是故意犯罪,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行,从轻处罚,也就是说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都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今天还从西安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天(11月15日)上午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会议,启动善后赔偿事宜,要求西安市民政局针对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等拿出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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