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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办学校将不得集资建校 违者终止办学资格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1-11-25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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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天,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民政局、各民办办学机构要认真搞好民办学校集资建校情况的清理,严格禁止民办学校集资建校。

  通知要求,各类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金融政策,依法筹措、管理、使用好建校和办学资金。学校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措资金,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对违法违规集资建校,抽逃资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终止其招生办学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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