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区进程中,80万未央人民以全面快速推进全域高水平城市化为主导,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从我做起塑造文明形象,提高地区群众幸福指数,有力的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为广泛宣传未央建设者的先进事迹,凝聚人心,推进未央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未央区决定继续开展“未央十佳拆搬迁户”、“未央十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未央十佳群众文体活动站(点)”评选活动。热忱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一、“未央十佳搬迁户”评选标准:
评选对象:2010-2011年在城中村改造、未央新城、火车北客站、大明宫遗址改造工程、汉城湖治理和城市建设过程当中的被拆迁户(企业)。
1、在搬迁安置工作中表现积极,带头签订协议、带头搬迁并能主动做其他被搬迁户的宣传和思想工作;没有参加与拆迁安置有关的上访。
2、被拆迁的建筑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产权明晰、归属明确。
3、在搬迁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按照拆迁安置办法,积极配合支持拆迁安置、征地等工作。
4、搬迁户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
二、“未央十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评选标准:
评选对象:全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1、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认真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法按照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无承包科室;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不超范围执业;规范发布医疗广告。
2、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无违规收费行为;接受并及时处理患者费用咨询、投诉;认真落实药品“三统一”和“零差率”销售制度。
3、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医院(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具备完善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已获得“诚信服务示范医院(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患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惠民服务政策健全,设有惠民病房;便民服务措施齐全。
5、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医疗科室布局合理;窗口服务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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