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洪鹏)昨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由全国汽标委客车分标委组织制修订的《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8日。
据了解,《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幼儿园阶段三岁以上的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群体所乘坐的校车”。新修订的校车安全技术门槛非常严格,涵盖了方方面面,大到车身、发动机,小到把手都有详细的规定。
新标准一切围绕安全,突出安全,不体现与安全无关的内容;标准制定时参考美国联邦校车安全标准和美国部分州的校车法规,及欧洲客车标准。同时考虑中国比国外更加复杂的道路使用情况,制定适合中国特色的校车标准。通道内不应有台阶,通道应防滑,通道内的盖板不应高出通道表面4mm,至少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校车前面应安装前保险杠,保险杠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钢板冲压而成,保险杠杠体高度应不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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