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个多小时的采访中,张显诉说自己没有侵权的理由,并对“案件胜诉充满信心”。
不可不知
微博跟帖也可能侵权
我国微博用户数量从2010年底的6311万增长到今年6月底的1.95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微博在为网上沟通交流提供便捷方式的同时,也导致网络侵权行为高发。微博跟帖行为也有可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扩大侵权言论影响要担责
对转发原创微博的网民,如果原创微博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其转发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扩大了侵权言论的影响范围,就具有帮助侵权之嫌,当与原创微博主人承担连带责任。
评论不可披露他人隐私
对在原创微博后发表评论的网友,如果出现极端言论,或者错误在常人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造成影响有限,该种情形可不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如果跟帖网友在评论中披露了原微博中没有的他人隐私、商业秘密,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综合《北京日报》等
话题延伸
网络立法迫在眉睫
“微博这种点对面的即时通信,使得个体声音的大众传播得以实现。”兰和说,这种权利正在被滥用。
他认为,目前对网络侵权的惩戒很大程度局限于民事层面,主要是《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其主体思想比照现实侵权行为裁量,但网络侵权后果严重程度远超现实侵权,因此网络立法迫在眉睫。
本月16日起,北京市实行微博实名制。目前,西安尚未推行微博实名制,但微博实名制却是势在必行。本报记者杨小刚宁军
法条链接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一款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微博跟帖侵权责任的认定,要综合考量微博内容的点击率因素、微博浏览者的评价因素、微博内容被转载引用因素等内容,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措施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延伸阅读
国内“微博第一案”2010年5月,奇虎360董事长通过微博发表大量针对金山软件的言论。法院判决其须向金山软件赔偿8万元,并删除相关微博,连续7天刊发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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