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井破案
连续发生的女性失踪案件,让兰州警方感到了事态的严重。警方成立了专案组进行应对,从失踪时间、地点入手调查。
李静失踪时,给母亲说了公交车太挤,要打出租车;杨秀伟失踪前,给朋友说10分钟就到,很快就到,可能也打了出租车。警方决定将出租车作为重要嫌疑对象。
让侦破取得突破的,是高小春失踪时的一段监控录像。据高小春一位要好的姐妹告诉警方:她看见高小春上了一辆出租车。该路段的监控视频也拍到高小春上了一辆出租车。
虽然监控上的车牌号不清晰,但警方将该录像与全市出租车车载GPS定位系统信息进行对照筛查,发现其时路经此地的车牌号“甘A86664”的浅蓝色出租车驾驶员程登攀有重大嫌疑。
程登攀,兰州市皋兰县西岔镇团庄村人,出生于1984年11月,初中文化,在新疆当过武警,2009年3月起承包了威龙出租公司一辆出租车经营,与其父程世宁分别开白天和晚上班。
2010年1月29日6时许,警方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一家属院内将程登攀抓获。程供述了驾驶车辆伙同王惠君抢劫、杀害多名女乘客。王惠君是程的同乡和战友。当日7时许,王惠君也在城关区华辰大厦附近出租屋内落网。
当日,警方带着2人前往兰州城以北60多公里的程登攀老家团庄村三岔沟山路南侧,寻找一口枯井。两人供述称,被杀害的女乘客,都被丢进了井里。
枯井找到了。这是一口土质圆形结构的井,直径1.7米,深达30米。经民警用长焦镜头观察,见到了一只人脚。警方立即请来兰州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配合,进行打捞。
2名战士下到井底,先后打捞出六具女性遗体。经法医鉴定,除其中一名死者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其余5人均系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杀人计划
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缘何成了杀人场所?的哥程登攀为何要杀人?今年6月30日,该案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据程登攀供述,之所以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女性,是因为家里穷,他与女友谈恋爱遭到对方家长的反对,女友在巨大压力下最终抛弃了他。他本来想杀掉女友父母,但又觉得女友可怜,始终没有勇气下手。
随后,程登攀决意杀害无辜女子,以此发泄。他找到战友王惠君,以“抢劫发财”为由,提议二人共同合作。没有工作的王惠君表示同意。
两人为此制订详细计划:程登攀负责开车并挑选抢劫目标,王惠君主要持刀挟持。两人将目标锁定为年轻漂亮、穿着时尚的女子。等客人上车后,程登攀电话通知王惠君,并找机会会合,以“拼车”为由上车。到适合动手的地方,程登攀以播放某首歌曲为暗号,提示王惠君动手,共同实施抢劫。程登攀早已想好,一旦杀人成功,就将尸体抛入他老家附近的枯井中。这口井“井口小且深不见底,肯定不会被发现”。
二人实施四起抢劫杀人案后,为方便晚上抛尸,还专门花1万元购买了一辆“甘AG4392”银白色富康轿车。
案件审理时,6名被害人家属提出了517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同时将威龙出租公司以及将之兼并的奔马出租公司和主管单位兰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推上被告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审理期间,威龙出租公司称自己无责任,出于道义上的抚慰,提出自愿向6死者家属支付抚慰金30万元。
12月15日,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程登攀、王惠君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犯罪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均应严惩。一审数罪并罚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共同赔偿6被害人损失160万余元。
关于要求出租公司等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法院认为,程登攀虽是威龙出租公司司机,侵害行为发生在运营的出租车上,但公司授予的是合法、正当的运营权限,侵害行为已超出出租公司职务授权范围,属个人行为,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奔马公司系另一独立法人,与本案无直接关系,不承担连带责任。主管单位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范围。
由于两名凶徒均无赔偿能力,6名受害人家属把获得赔偿的希望寄托在了出租公司的连带赔偿上。对于兰州中院“出租公司无责”的判决,首名遇害者赵鑫的丈夫非常愤怒,一出法庭就撕掉了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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