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何杰)本报1月14日A8版报道了汉中出租车司机王纪刚违法停车载客,将一名女交警撞倒并从身上碾过后逃跑一事。昨日,警方经过进一步取证,认为王纪刚涉嫌故意杀人未遂。
12日中午近12时,王纪刚驾驶车牌号为“陕F61236”的出租车,在汉中市天汉大道由南向北行至幺儿拐十字路口时违法停车载客,交警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他却加大油门逃到钟楼十字南口。被执勤交警杨芳拦停后,王纪刚拒不出示证件,并突然加油门,引擎盖将杨芳顶出十多米远,随后从倒地的杨芳身上碾过,逃逸。1月13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将王纪刚刑拘。
昨日上午,警方就该案件召开以案说法现场会,一些出租车司机和部分营运公司代表参加。会上,警方介绍,根据补充侦查到的证据,目前王纪刚已涉嫌故意杀人未遂。
汉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也于15日决定,对王纪刚给予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并列入驾驶员“黑名单”。其所在的出租车营运公司受到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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