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社会
男子花三四万娶“死人” 陷骗婚困局难离婚(图)
http://news.hsw.cn    来源: 大江网  2012-01-30 18:39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3名半裸女性抗议者
3名半裸女性抗议者
呼伦贝尔再现极寒天气
呼伦贝尔再现极寒天气
·日本完成钓鱼岛附属岛屿命名 借机宣示“领海”
·伤不起的技术男:搭讪女编辑未达愿将其捅伤
·河南村民冰河中救3条命 自己被冻死冰冷河水中
·大一女生春节搭车进城殒命荒野 身中6刀双手被绑
·武汉官方暗访发现 上班首日一些公务员脱岗拜年
·8旬翁春节露宿女儿家门外4天3夜 6个子女均不管

  难题

  “一个死了,一个服刑,找谁离婚?”

  2011年11月2日,张平来到了吉安县民政局,希望民政局帮他撤销这段婚姻。可民政局表示,尽管张平是被骗婚,但也不能撤销婚姻。撤销婚姻只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当事人是受胁迫。

  2011年11月24日,新法制报记者在吉安当地采访时,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张平)不是属于胁迫的,而是受骗的,法律没有授权,所以民政部门也没有权力撤销登记。”

  既然撤销不成,那离婚总可以了吧?

  此时的张平,只想快点给自己的婚姻做个了断。

  民政局表示:“办离婚手续只要他们找到当事人,可以办。”

  当事人是谁?是结婚证上的胡素珍还是实际和他一起生活过的吴观秀?

  胡素珍在哪里?张平再次来到公安局寻求帮助。

  警方调查后给出的信息是,“真正的胡素珍已经死亡”。

  “胡素珍”,结婚证上的名字,这个人已经死了;吴观秀,结婚证上根本不是这个人,从何离起?

  对此,当地民政部门又表示:“这个我们不清楚,你要上法院。”

  “一个死了,一个服刑,我找谁离婚?这个问题,可能一辈子都解决不了。那我一辈子也结不了婚。”

  张平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拒绝,法院对不立案的解释是“被告不明确”。

  起诉

  要求民政局撤销婚姻

  之后,张平三天两头的往民政局和法院跑,希望在过年之前能了结这事,终于盼来了希望。

  民政局表示:“我们都是跟法院有协商的,怎么弄这个事,法院说那只有你们先暂时当一下被告,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我们民政部门也不想做被告,但是只有通过这个途径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2011年11月2日,张平以“审查不严”为由把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他与“胡素珍”的婚姻。

  对此,北京渊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婧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人家拿到了结婚证,从形式上来看,就是一个合法婚姻。但问题是,她(吴观秀)现在是拿着另外一个人的身份信息来登记的。“我觉得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吴观秀是双重骗婚,她不光是骗了对方跟她结婚,另外她也拿了虚假的信息,欺骗了我们国家机关民政局。这属于双重骗婚。”

  余婧还说:“(张平)本来不应该去离婚,通过其他的方式去解除的话,他性质不是一样的。如果是其他的形式,这个婚姻根本不存在的,是不合法的,那当事人是未婚的状态。这就是为什么他第一选择是到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

  最后,余婧表示:“民政局在审查的时候,对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要进行核实,但民政机关毕竟不是公安机关,要核实这个身份信息的真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所以应该在制度设计上,能让民政、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更有效地辨别当事人身份的真伪。”

  目前,当地法院已经受理,并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编辑:李斌
分享到微博:
 
 
  相关新闻
·80后离婚案抚养权成焦点 夫妻多争抢房子不要孩子   12-01-19 07:37
·丈夫不愿离婚 谩骂法官撕毁判决书被司法拘留15日   12-01-14 08:25
·富豪妻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20亿财产   12-01-12 08:01
·老夫妻离婚前后对簿公堂14次 狗盆等物也分割   12-01-04 08:00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