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张志杰)去年5月,312国道蓝田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湖北籍男子张某所驾车辆刹车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刹车失控致7车连撞,造成6死3伤。昨日记者获悉,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1年5月12日凌晨3时许,在312国道蓝田段,一辆拉载水泥线杆的蓝色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水陆庵附近时,与一辆拉煤车追尾,司机被困驾驶室中。随后,蓝田县交警将司机救出并送往医院。上午9时许,蓝田县交警大队派出清障车正准备将水泥线杆车拖走时,该车后面又驶来一辆拉煤车。拉煤车司机脚踩油门,试图加速逆行绕过清障车和水泥线杆车。见到拉煤车提速,后面的3辆面包车也依次跟进。
就在这时,湖北籍男子张某驾驶一辆鄂F352××粉色重型半挂车,由东向西高速驶来,由于车速过快,躲闪不及,先后撞上逆行的拉煤车、清障车、水泥线杆车和3辆面包车。其中被撞的第一辆面包车掉进路旁10余米深沟,在撞上第二辆面包车后,半挂车也冲进沟里。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3人不同程度受伤,多车受损,属特大交通事故。
1月中旬,蓝田县法院开庭审理,认定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所驾车辆刹车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致车辆失控,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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