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启蒙建立公民社会,进而促进传统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这既是当代发达国家现代化之路的经验,也是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转型的理性选择。但是,作为后发国家的现代化转型,应如何发挥其后发优势,少走弯路,追求事半功倍的效果,当是一个亟待关注的大课题。笔者愚见,通过全面唤醒中国社会纳税人的税痛,进而建立公民
社会,促进中国社会尽快实现现代化转型,应是一种最经济最理性的选择,也是一个最佳的启蒙切入点。
麻痹了什么
税痛之所以需要唤醒,是因为现实中纳税人的痛,由于税制特定的技术和制度安排,纳税人可能并不十分清楚。具体说,很可能明明一个纳税者已经交了税,但他并不知道交了,以及交了多少,更不知道这些本应属于自己的财富,被政府及其官员都用在了哪里,为什么那样用而不这样用。因此,由于不知道不明白,表面看就似乎没有税痛,也不想呼吁,不想追问税款的去向与用途,任凭政府及其官员按照其偏好去花钱,甚至随意挥霍来自纳税人的财富。
为了麻痹纳税人的税痛,通常的做法无非三点:一是建立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也就是悄悄地征税,从而隐秘地剥夺纳税人的主体权利,使纳税人处于不知情的状态。间接税通常是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包括关税、销售税、货物税等等。它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征收是以流通中的商品和劳务为对象。因此,很容易产生税负转嫁现象,也就是纳税者虽然已经交了税,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交了,交了多少,从而在法理上被置于“植物人”的状态,忽视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无法进行监督;二是政府如何花钱,为什么花钱不告诉社会公众。通常表现为不公开不透明的秘密财政制度安排,致使民众无法监督、无法行使对征税人的监督权利,进而任其继续背离税制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福利总量的终极目的;三是采用非税手段敛财,绕过纳税人的监督视野。通常的做法,要么是在国家正税以外通过各种理由和借口收取税外费用,要么采取经营企业的形式,直接占有企业的利润。当然,也包括通过国家通过其掌握的铸币权力来获取的隐性财政收入。这三点,几乎是一切落后税制通用的麻痹纳税人税痛神经的方式。
正因为这种隐秘的财税制度安排,才容易使一般的纳税人无法感觉到真正的税痛,从而放弃自己作为社会主人的权利,以及作为税收治理主体的纳税人的权利。结果,由于纳税者大面积的税痛感被麻痹,不把自己当纳税人看,自然,也就不会去争取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启蒙了什么
启蒙是什么?不就是启发人要把自己和所有人都当人看的意识吗?试想,一个连将自己辛辛苦苦创获的财富被人悄悄地或公然地抢走都不在乎的人,何以成为一个有尊严有人格的人,何谈使人成为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唤醒税痛当是社会启蒙的最佳切入点。税痛不醒,启蒙莫谈!
因此,一个意图建立公民社会,实现现代化转型的社会,根本说来,最好以唤醒税痛作为启蒙的切入点和主要任务。事实上,唤醒不同层次税痛的过程,也就是唤醒民众做一个现代公民的过程。税痛肯定是分层次分类型的。因此,唤醒和化解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税痛的过程,也就是分层次分类型启蒙的过程,也就是让每一个纳税者逐渐成为现代公民的过程,也就是逐渐实现一个社会现代化转型的过程。
具体到中国社会,毋庸讳言,我们面临的税痛形势显然十分严峻,几乎是系统性的,可以说,各个层面各个类型的税痛都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尚未完成。因此,其税痛不仅是系统性的全面的,而且是根本性深层次的。但中国税制改革的动力十分强大,通过唤醒税痛进行社会启蒙的效能可能很大,促进中国社会全面实现现代化转型的能量很足。不过,中国税改和社会现代化转型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也最大,任务特别艰巨。既要消减税负轻重之痛,又要消减间接税与直接税比例失调之隐痛,以及税费杂多等隐性税收之税痛,还要消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公正之税痛,更要消减税权民意基础不广泛、合法性欠缺,以及税权缺乏实质性监督导致的深层税痛。因此,中国社会面临的启蒙任务也最为艰巨,现代化转型之路注定充满坎坷与艰辛。
公共理性告诉我们,通过逐步唤醒各种税痛,从而因势利导,促进税改和现代化转型,当是成本最低、可能发挥四两拨千斤功用的选择。
总之,税痛能够折射一个税制优劣与社会的文明程度,唤醒税痛、消减税痛,当是促进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转型的最佳切入点。(姚轩鸽财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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