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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
可找邻居出具间接证明
随后,记者和刘先生又找到汉台区公证处,据一位公证员讲,按照我国继承法,这笔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别是刘先生的母亲、刘先生兄弟三人还有刘先生的爷爷奶奶,公证处索要刘先生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也是为了防止日后财产纠纷。同时,没有刘先生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公证词也没办法写。针对刘先生爷爷1977年去世、奶奶1948年去世的情况,刘先生需要到爷爷奶奶的户籍所在地出具死亡证明。如实在无法出具死亡证明,还可以找两名以上认识刘先生爷爷和奶奶的邻居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出具间接证明。
“1958年,老伴支援大西北建设从辽宁到了汉中,我和公公也跟着到了汉中。”郑大妈说,“我老伴是独生子,公公在1977年84岁的时候去世了,如果按活着推断,今年也将近120岁了。婆婆在1948年去世的,我过门时婆婆已经不在了。另外,到现在户口本都换了七八次了,况且我和老伴都没有回过东北老家,在东北老家也没有亲戚朋友了,公公和婆婆的死亡证明咋能开到呢。开不到公公婆婆的死亡证明,难道老伴的这笔存款就取不出来了吗?”
律师观点
家属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张建平律师认为,无论是银行还是公证处,他们的职能首先是服务社会。规定本身是出于好意,但当规定难以涵盖所有社会现象的时候,应该有一套应急处理机制,本着尊重客观规律、尊重人的态度来处理此事。另外,尽管法律规定是现实存在的,但也有如何来理解的问题,从生活经验生活常识上的考虑,刘先生的爷爷奶奶如果还活着的话都100多岁了,现在100多岁的人还活着的,非常稀少。因为户口本已经更换多次,查刘先生爷爷奶奶户籍档案,在逻辑上可行,但在现实中不可行。刘先生如果实在拿不出直接证明的话,只能寻找跟他爷爷生活过的左邻右舍,出具个证明他爷爷什么时候死亡的、当时他奶奶是个什么情况的间接证明,或者,刘先生一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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