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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警察在检察院剖腹 官方称自伤引家属质疑
http://news.hsw.cn    来源: 南方日报  2012-02-2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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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生家属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王军生的绝笔遗书”。

  连日来,“河南方城一警察检察院内剖腹自杀”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据了解,当事警察王军生已无生命危险,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昨日上午,方城县委政法委、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该事件的情况说明,称“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目的是要求检察院对其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必须当日作出不起诉处理”。

  而王军生家属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的故意伤害案,完全是当地对王家兄弟持续多年举报村支书贪污腐败的“打压和报复”,王军生自杀是为了抗议司法不公。王军生听到官方情况说明时,“气得马上要拔掉氧气管和输液管”。

  官方称“自伤”,家属不同意

  官方的情况说明称,经查看院内监控录像,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当地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其经检查后诊断为“右上腹部可见横形约2.0cm伤口,边缘齐,深及腹腔,稍出血”。

  但该说法遭到其家属的否认,家属质疑称:“怎样才能算是自杀,难道要一刀夺命才算是自杀吗?”

  昨日,王军生家属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王军生的绝笔遗书”。该遗书写道:“四年的煎熬,我受够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够不够罪,我有多少罪,在我死后,请各位领导甄别。”遗书还对女儿、房产、债务等做了安排。

  王家兄弟12年前曾涉案

  当地发布的官方情况说明称,王军生自伤的目的,是要求检察院对其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必须当日作出不起诉处理。

  官方说明称:“方城县公安局民警王军生,因与其兄弟王海生等五人持械将二郎庙乡庄科村陈某头部、腹部致伤,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重伤。王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09年7月16日被逮捕,2010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处在审查起诉环节。”

  王军生家属表示,案件起源于2000年5月的一起邻里间的打斗事件。2008年6月8日,公安机关对王家四兄弟(王运强、王运恒、王明生、王海生)实施抓捕,并分别被关押了1-16个月不等的时间。在该事件中,不在现场的王军生先是被监视居住,后被关押8个月零23天。随后,打斗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王军生被取保候审。检察院对此事件既不起诉也无结论,导致其无法回公安局上班,并与妻子离婚。

  家属认为,检察院对案件研究了四年后作出起诉决定,是其到检察院剖腹鸣冤的重要原因。该说法在“遗书”中亦得到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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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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