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碑林区法院裁定书显示,火灾发生地11层竟拥有产权
西部网讯(记者 孙昊)一个1100㎡的顶楼平台被400万拍卖,两层被市规划局认为“违规”的建筑不仅长期存在,还取得了产权证书。3月18日下午,西安市中财金融大厦的一场大火让这几个原本矛盾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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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火建筑的主人是谁?
在中财金融大厦的楼层指示牌上,标明了入住该大楼的各家单位,但在牌子上却没有显示11楼和12楼的信息,大厦的管理人员也表示对10楼以上的建筑物不知情。据媒体报道,火灾发生时,大楼11层办公室已经租赁出去,因装修时操作不慎引发了大火。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这栋大楼在2010年时名为“盛唐大厦”,大楼的11层产权归陕西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2010年3月,大楼11层进行了一次拍卖,杨某以400万元的价格竞购到11楼三处房产,面积分别为253.86平米、64.16平米和827.88平米,并显示了相应的房屋产权证号。2010年4月,陕西省装饰公司向法院申请了房产移交手续。
此次着火的11层和12层是否属于陕西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记者电话联系了晟达房产的工作人员,但对方拒绝透漏任何细节。记者注意到,关于着火建筑的主人也有着另一个不同的版本,有媒体曾表示,“11层和12层属于一个陕北的煤老板”。
着火建筑的主人究竟是谁?违规建筑也能取得房产证?
碑林区规划局监察科科长张传建介绍,中财大厦在09年时曾经对10楼以上进行过加盖,但当时负责人表示只是搭建了一些架子,用来摆放花草植被,并没有进行施工建造。西安市规划局也在火灾发生后给予了回复:发生火灾的11楼12楼建设未经规划局批准,属于违法建设。
大厦“长高变胖”监管在哪里?
在中财金融大厦内部,不仅消防措施令人担忧,而且这栋大楼在建造时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在该栋大楼北侧的西六道巷,大楼比当初审批的宽度多出了约6米,而在大楼南侧的西七道巷,大楼则“伸”出了近3米。居住在附近的市民说,这栋大楼上面的建筑存在已久,西六道巷是连接和平路和东仓门社区的枢纽,路面本来就不宽,加上这栋大楼所占的面积比规划时多出了很多,让原本狭窄的巷子更加难以进出,如果社区里面出现火灾险情,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筑工程应当经过消防部门设计审核,没有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施工;施工单位在七个工作日内,还要将消防设计文件报消防部门进行备案,而消防部门也应对其进行抽查。记者21日下午从碑林区消防大队了解到,正在施工的中财金融大厦11到12楼并没有进行登记备案,而火灾的原因还正在调查中。
依据西安市规划局《查处违法建设查处程序》,西安市规划局执法处应及时对临街违规建筑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筑,应下发拆除决定书,情节严重的处个人5万元以下,单位5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规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也有职责对违规建筑进行查处,包括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以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都要配合规划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目前,包括安检、消防、城管、规划等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正在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中财金融大厦失火背后究竟有什么问题?公众期待调查组给出一个清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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