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品展映
1、为满足观众欣赏的要求,便于作品推广和商业交流,将在影像节国际展映周内,放映部分参赛和展播的节目。
2、组委会有权选择优秀的参赛作品,在电视、网络等播出平台上,用于非商业性的影像节作品展映。
3、组委会有权对获奖节目进行复制,仅用于文献保留,不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4、影像节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代理权,影像节指定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为版权代理权的代理方。
五、入围须知
1、获得终评入围资格的作品,组委会将邀请该片主创人员出席影像节系列活动。组委会提供的待遇,详见获奖节目代表邀请信。
2、受到组委会邀请的人员,必须与典礼前一周向组委会确认参加相关活动,并最迟在典礼前一天抵达西安。
六、接受条款
1、凡报名参加中国•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规则。
2、影像节组委会对本章程负有修订和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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