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3月29日)从全市城棚改项目加快手续办理推进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城棚改项目普遍存在项目手续办理数量少、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市城改办将对手续办理严重滞后的项目进行惩处。
目前,全市已取得城中村改造方案批复并进行整村拆除的109个村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80个,占总数的73%;办理土地转性手续的有49个,占总数的4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初审手续的有49个,占总数的45%;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16个,占总数的15%。
在市管的1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11个已基本办理完手续。剩余的7个项目,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7个;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2个。区管22个项目中,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10个,占总数的45%;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占总数的10%;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个,占总数的10%。
市城改办相关负责人说,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市城棚改项目手续办理与项目建设进度相比严重滞后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普遍存在项目手续办理数量少、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不到总数的1/3,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到总数的1/10,而同期我市回迁安置项目已达到拆迁项目总数的1/2以上,两者进度极不相符,存在严重差距。
针对这一情况,市城改办将建立手续办理完成情况通报制,并对手续办理严重滞后的项目进行惩处,对于极个别确实没有实力、能力的开发商和施工企业予以清盘。2012年内,市城改办将实现已启动的项目手续基本办理完毕,新启动的项目手续与项目进度同步按程序办理,达到全市所有城棚改项目在手续完备,规范化运行的条件下顺利实施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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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住宅户型设计不能超过1梯8户
本报讯昨日,市城改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今后我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及回迁安置等问题。要求安置住宅户型设计原则上不能超过1梯8户。
《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住宅建设规定和我市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结合改造项目实际,制定安置房小区建设标准。包括住宅单体(户型、外立面、公共部分及电梯设备等)设计、装修标准和小区内景观、绿地、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及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设计标准。安置房和开发商品房应基本做到同品质,安置住宅户型设计原则上不能超过1梯8户。
此外,各区、开发区城改办要提前编制《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方案》,提前做好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前期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各项回迁入住准备工作。由改造主体(投资商)提供的社区办公用房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应建立独立的社区办公、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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