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记者前往陕西省卫生厅医政处查询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医疗广告审批证明,经过工作人员查找,记者看到一份关于省新安中心医院医疗广告审批证明的文件,审批的广告含影视、报纸、户外广告具体内容,但没有网友所拍摄的广告内容,工作人员称网友所拍的医疗广告肯定属于非法广告,严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八不准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以及利用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而省新安中心医院的户外广告完全违反规定,没有按照审批的广告内容执行,属于非法广告。”卫生许可证大厅的工作人员说。
4月22日下午,记者前往网友所拍摄广告的卧龙巷查看,发现广告确实已经被撤。4月23日下午,记者前往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医院承认网友所拍摄的广告是他们发布的广告,但因为影响不好,上周已经将所有广告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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