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24日表示,希望苹果公司重视并积极回应中国作家等维权诉求。
阎晓宏当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媒体相关提问时说,(中国)最近一些权利人,主要是一些著名的作家和一些著名的出版单位,反映苹果商店出售的一些由作品编辑成应用程序的软件中有一些未经授权的作品。“经初步调查,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
这些著名的作家和权利人反映说苹果公司在苹果商店销售的产品是中文,但是却要求用英文投诉。这可能有技术上的问题,在中国公司处理不了这个问题,必须把这个问题放到美国的苹果总部来处理。
“我们希望苹果公司重视这个问题,也重视中国市场,对反映的问题应该有积极的回应措施。”阎晓宏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在接到投诉,即权利人发出通知苹果商店里有的作品未经许可,应该在最快的时间里移除这些作品。如果不能做到的话,按照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间接的责任和连带的责任。
他指出,苹果公司的问题,关键要看苹果公司拿出什么样的实际行动,“这个行动的标准就是接到权利人的投诉之后应该快捷的执行,就是履行移除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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