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规定,10000元以下民事案件一审即终审;社会团体可对毒胶囊提公益诉讼
万元以下民事案件一审终审
社会团体可提公益诉讼
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二审稿,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一审终审民事案件标的额由一审稿的5000元以下提高到10000元以下。
原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专家说:
针对实践中有些个人以诉讼代理人的名义长期包揽诉讼的现象,司法部、有的地方人大和专家提出,应在民事诉讼法中进一步明确哪些人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二审稿: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者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原规定:
一审稿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专家说:
当前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民事案件持续高速增长,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案件积压的情况严重。
“5000元”的标准让很多业内人士有点失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辜胜阻认为,小额诉讼制度有助于高效利用司法资源,小额案件的线如何划定值得探讨。
二审稿:
根据二审稿,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一审终审民事案件标的额由一审稿的5000元以下提高到10000元以下。
请谁当代理人有明确规定
原规定:
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初审稿中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家说:
近年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有人认为,对于像“问题胶囊”这样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追偿非常有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草案一审稿中“有关机关”的立法措辞比较含糊、指代不明,不利于确定诉讼主体。
二审稿:
二审稿特别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规定:
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专家说:
有的地方人大、律师和专家提出,现行民事诉讼法对第二审民事案件是否必须开庭审理规定得不够清晰。
二审稿: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明确哪些案二审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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