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法院调解失败张妙家人“要钱”再遭拒 将择日宣判
http://news.hsw.cn    来源: 三秦都市报  2012-04-28 08:07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黑熊上树被射麻醉坠软垫
黑熊上树被射麻醉坠软垫
北京车模盘点:烈焰红唇篇
北京车模盘点:烈焰红唇篇
·湖北一温泉景区5名女游客“天体浴”引围观(图)
·周正龙今日刑满出狱 监狱门口守候记者全“扑空”
·周正龙今日刑满将出狱 将乘“专车”回家(组图)
·男子48元建色情网站 每天点击过万一年仅盈利30元
·男子种植4000余株罂粟当青菜卖 一捆只要5毛钱
·衡阳12岁留守少年灭门案观察:杀死最疼自己的人
 
  核心提示: 在两个多小时法庭审理过后,法官对张、药两家当庭调解。法官说,药家鑫案已经画上了句号,药家鑫也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个事情对两个家庭都带来了伤害,希望两家人尝试着放下过去恩怨,能心平气和,多一些理解和体谅。
 

  昨日上午,张妙家人要求药庆卫兑现药家鑫“遗赠”20万元的案件在西安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两家当事人都未出庭

  本案于今年2月27日在陕西西安新城区人民法院立案。

  药家代理人马延明及此前曾表示不一定会到场的张显,昨日出现在了庭审现场。

  上午9时30分,新城区法院主审此案的审判长准时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原被告双方均未露面,原告方由共同代理人雷捣出庭,而被告方则由代理人马延明及两名律师出庭。而在此次庭审中,作为证人出席的张显未被允许进入法庭。

  3个问题成为庭审焦点

  在两个多小时的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药家鑫父亲药庆卫在2011年5月31日和6月5日发布的3条微博展开激烈辩论,焦点集中在“遗嘱、遗赠是否存在”、“20万是否属于药家鑫的财产”、“如果遗赠存在是否已过处置期”等问题上。

  对于这三个问题,原告张家代理人认为,药家鑫对自己给张家造成的痛苦和损失,感到后悔,于是立下了药庆卫微博中公布的遗嘱。微博中明确提到20万元是药家鑫的“最后的愿望”,虽然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在微博中没有使用遗嘱一词,药庆卫所写的微博也不是遗嘱本身,但却体现了遗嘱的客观内容,证明了药家鑫遗嘱的客观存在。

  药家代理人认为,药家鑫在被执行死刑前,并没有立下关于“赠与20万元”的遗嘱,因为从药家鑫看押期间到被执行死刑前,药庆卫只在被执行前见过一次药家鑫,药家鑫从来没有说过此类的话。要说有遗嘱也就是在被执行前,写下“请把我在看守所的那些东西转交给我爸妈”这句话。

  对于药庆卫在微博提出的20万元,是药家抱着极大诚意、赎罪之心赠与张家的20万元,但张家并不愿意接受,已经退回。同时,药家鑫本身只是一个学生,并没有20万元的个人财产。

  调解失败 择日宣判

  在两个多小时法庭审理过后,法官对张、药两家当庭调解。法官说,药家鑫案已经画上了句号,药家鑫也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个事情对两个家庭都带来了伤害,希望两家人尝试着放下过去恩怨,能心平气和,多一些理解和体谅。希望此事能就此终结,今后生活能有一个新的开端。

  对于法庭的调解,张家代理人表示,愿意接受,但还会坚持诉讼的20万,可以退回之前安葬张妙时药家给的1.5万余元。如果药家觉得20万元有些多,可以协商少给一点钱。

  对于张家代理人所说的同意调解的方法,药家代理人当庭表示不接受。该案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谢斌张亮

编辑:王秋阳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相关新闻
·药家鑫赠遗案未宣判 药家拒绝任何赠与   12-04-28 06:16
·药家鑫赠遗案未宣判 药家拒绝任何赠与   12-04-28 06:18
·药家鑫“赠遗”案未宣判 药家拒绝任何形式的赠与   12-04-28 05:37
·药家鑫赠遗案今日一审未当庭宣判   12-04-27 21:18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