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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根:别让溺亡打捞造成二次伤害
http://news.hsw.cn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2-05-0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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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漫天要价的背后,凸显溺亡打捞行业规范与监管的缺失,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勇于担责,形成规范统一的应急制度

  “五一”期间,一位六旬老人在云南抚仙湖游玩时溺水身亡,当地的私人打捞队向其家属开价2万元才肯捞尸引发争议。

  近年来,各地高价捞尸、挟尸要价事件频出。2009年10月,湖北荆州三位大学生为救溺水儿童英勇献身,面对同学们的跪求,打捞公司不为所动,收取3.6万元捞尸费后才肯交还英雄遗体;去年11月,北京通州一男孩落水溺亡,由于男孩父母没有答应支付一万元的打捞费,打捞队拒绝前去打捞孩子遗体。

  面对批评,私人打捞队认为,“先付钱、后打捞”是行规,收钱天经地义。不可否认,溺亡打捞是个辛苦的行当,打捞队不仅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些都需要费用作保障。更何况私人打捞队本来就没有免费进行溺亡打捞的义务,他们通过从事劳动换取报酬,“有偿打捞”本无可厚非。

  但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有些打捞队在打捞前先漫天开价,无疑是乘人之危、见利忘义的行为;打捞之后再挟尸要价,有违道德与良知;更有甚者,高价索款不成,便任由溺亡遗体在水中继续浸泡,给死者家属带来难以磨灭的心灵伤害。

  尽管备受社会谴责,缘何高价捞尸、挟尸要价乱象依旧?在云南抚仙湖景区,近几年来每年都有游人溺水,本来游客买票进入景区,理应享受景区提供的安全保障服务,但由于景区没有配置专业的救援打捞队伍,一旦发生溺亡事件,游客只能出高价向私人打捞队求助。正是相关公共服务的缺失,让私人打捞队垄断了溺亡打捞服务,使其能够漫天要价。

  漫天要价的背后,凸显溺亡打捞行业规范与监管的缺失。目前我国水上应急搜救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还相当薄弱,私人打捞队“没有法规、只有行规”;由于溺亡打捞并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应急制度,溺亡打捞也不在物价部门的定价范围之内,这使得打捞费越要越高,频现天价。

  溺亡打捞不仅关乎生者感情,更关乎死者尊严。规范溺亡打捞,不仅需要行业自律,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勇于担责,加强规范与监管,根绝高价捞尸、挟尸要价,让生者不再受到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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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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