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徐宏、李强)深夜,在能见度不足50米的高速公路上,两辆大货车发生轻微事故后,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也未将车移至紧急停车带,结果导致后车躲避不及,8辆车相继发生追尾,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
昨日凌晨,张某开着“豫R6Q059”轻型货车在二广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1时许,大雾,当车行驶至二广高速1715km+200m荆门沙洋县境内时,与王某驾驶的“鄂F1U680(鄂FER19挂)”半挂大货车发生碰撞。两车损失不大,却停于车道内,驾驶人也未及时采取设置警示标牌等措施以扩大警示距离。随后,6台货车依次冲入前方事故现场,发生连环追尾碰撞。
事故发生后,省高警总队荆门大队立即启动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联合消防、医疗、施救等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省公安交管局领导也紧急赶赴现场指挥救援。至上午7时40分许,事故现场道路恢复基本通行。
据现场处置民警介绍,在有浓雾、能见度极低的高速公路上未降低车速行驶,以及发生事故后未将车移至安全地带,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警示后方车辆,是诱发这起多车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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