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择在学校偷盗?”法庭上,公诉人问道。
“无意中……”黄某低着头。
“四次都是无意中偷的?”公诉人追问。“第一次无意中(进到学校),后来感觉好进……”
24岁生日仅仅过去3天,西安小伙黄某就不得不坐在位于西安城北的一所学院临时法庭的被告人席上。这所学院,他并不陌生,去年短短21天内,他4次用身体撞开学生宿舍房门偷盗。
去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这所学院男生公寓4号楼4次遭到窃贼“光顾”,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大量财物被盗。直到最后一次,警方将偷盗完准备离开的黄某抓获。
公诉人指控称,黄某每次行窃,均是用身体撞开宿舍房门,强行拉坏抽屉,偷来价值4000多元的电脑以1000元贱卖,而mp3、电子词典等因为磨损等被直接扔掉。不包括丢弃的和无法鉴定的,涉案价值为6529元。对检方指控,黄某未作任何辩解,当庭认罪。
因案情简单,辩护律师也只问了黄某几个问题。
“经济状况怎么样?”
“不咋样。”黄某回答,“以前上班,后来给别人开过车。”
“钱怎么用了?”
“偷的钱吃饭,玩了……”
近日,黄某一审获刑一年六个月。
(未央区检察院段飞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