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沿西禹高速返回西安,就快要下高速时,多辆车因路面上出现的大坑导致爆胎,昨日华商报A07版报道后,西禹高速管理方称将及时修复路面,并对有证据证明坑槽导致车辆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车主:
管理方应该提供良好路况
有市民向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西禹高速路面,有多处大坑导致车辆爆胎。9日,华商报记者从高陵出入口进入西禹高速,在8公里路面就发现了20余处坑洼。同时也在路边遇到从阎良带着父亲去西安看病的李先生的轿车左侧两个轮胎爆胎的情况。
昨日,华商报报道此事后,市民吕先生反映,他于8日晚9时30分许途经西禹高速时,就因为路面上的大坑导致他的车爆胎,而在他出事的位置,先后有十余辆车出现同样的情况,“我认为这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没有尽到责任,既然是付费通行,管理部门就得在收费之后保证路面通行安全,发生爆胎又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该为车辆的损失负责”。
据一位保险业内人士介绍,轮胎属于易损耗品,一般不在理赔范围,但因为爆胎导致车辆或第三方损失的,可利用保险进行理赔。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根据《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第四十四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对收费公路以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定期检查和维护”的规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养护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有车主认为,高速公路的设计和建设标准都比较高,一段路面出现多处坑洼的情况的确不应该,因此他怀疑在设计和建设方面存在着问题。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表示,从车辆驾驶人领卡进入高速公路开始,双方已经形成合同关系,如果经过权威鉴定机构确认路面坑槽是导致车辆爆胎的主要原因,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车辆损失赔偿。
管理方:
24小时不间断巡查修补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西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了解到,因高速公路路面坑槽问题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公司深表歉意。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因受西临改扩建交通分流影响,大量车辆尤其是重型车辆驶入西禹高速,路面负荷大大增加。从8日晚起,受降雨影响,西禹高速高陵段部分路面出现坑槽,路政部门对发现的坑槽及时摆放红桶、弹力柱等警示标志,提醒司乘注意道路行车安全。该负责人说,西禹高速运行12年来,路况运行情况一直较好,路面出现坑槽的原因较多,比如交通事故损坏、漏油污损腐蚀、车辆碾轧和雨水浸泡都是其中原因之一。
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研究决定在原有两支冷料坑槽修补队伍的基础上,另外增派两支有经验的养护施工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查修补,并及时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应急抢修。同时,待降雨停歇间隙立刻对坑槽进行彻底修复。
该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承诺对经辖段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并有证据证明确系路面坑槽问题导致的车辆损失,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记者 李小博)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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