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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交警贴的罚单司机称像“小广告” 已责令整改

榆林新闻 华商报 作者:杨虎元 2014-09-13 08:28:56
[摘要]10日下午,绥德张先生停在路边的车被交警贴了违停告知单,但这张告知单不太正规,“感觉就像个小广告”。

  10日下午,绥德张先生停在路边的车被交警贴了违停告知单,但这张告知单不太正规,“感觉就像个小广告”。对此,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绥德交警出具的违停告知单存在不规范现象,已责令整改。

  “根本就不像正式的违停告知单么,感觉就像一个小广告。”张先生说,这张告知单上写着:“同志:您违法停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持此单到绥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大厅接受处理。”后面还注明“十五日不来处理的,锁定本车档案”。张先生随后拿着该告知单缴纳了100元罚款。

  群众反映,这类没有编号、违法车号、违法事实、交警部门印章等信息的违停告知单,在绥德已存在几年时间了。司机都是拿着这种“罚单”去交警大队缴纳罚款。

  “这种违停告知单确实是绥德交警出具的,已有五六年时间。”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雷兆贵表示,县城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交警发现后会出具违停告知单,但不会上网处理,也不会罚款。如果第二次巡查时发现在同一地点同一辆车仍存在违停现象,将会对车辆上网处理。

  对于违停告知单上“十五日不来处理的,锁定本车档案”的说法,雷兆贵表示:“其实就是为了督促驾驶员不乱停乱放,‘锁定本车档案’没有实际意义。”

  对此,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张志林表示,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违停告知单存在不规范现象,违停告知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对于车辆的违停时间、违停地点、车辆型号都要填写清楚;如果违停人15天之内没有来处理,需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并没有其他处罚措施。交警支队已要求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问题进行整改。(记者 杨虎元)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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