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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右侧超车突驶过 路边3岁女童被撞飞20多米

西安新闻 作者:李小博 2014-11-19 05:09:31
[摘要]昨日,萌萌(化名)的父亲(左)和当时拉住孩子的邻居讲述事发经过华商报记者于卓摄3岁女儿萌萌(化名)已上幼儿园,妻子又怀着7个多月的身孕,在11月6日晚7点半之前,对于自己经营修车铺、今年27岁的黄雷来说,生活幸福又充满希望。

  回看附近三个监控一月录像 排查200多辆车发现嫌疑车

  当高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赶到后,只发现了肇事车遗留在现场的一个右后视镜和一些车辆残片,而且后视镜上还绑着一块红布,再没有其他信息。

  经过比对后,交警部门锁定肇事车为一辆银色“五菱之光”面包车,根据车辆后视镜上的红布,初步断定是一辆新车。经过走访调查,民警怀疑肇事车为本地车辆的可能性较大。经过查询,符合特征的陕A牌照“五菱之光”面包车多达6万余辆。

  而另一路民警对事发地附近的三处监控录像进行了查看,发现在事发当天,并没有符合嫌疑车辆特征的面包车经过。“既然怀疑是本地车,那么就扩大搜寻范围。”昨日,高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高磊说,他们随即要求民警对事发地周围的三处监控录像进行回看,监控时间段越长越好。

  经过仔细比对,监控显示,一个月内先后有200余辆银色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出现过。其中,有一辆车牌为陕AQN×××的银色“五菱之光”面包车,在一个月内先后3次经过事发地西侧,先后8次经过事发地东侧。

  于是民警像排查其他车辆一样,立即赶到车主登记住址三原县,却被对方告知年初已将面包车卖给了高陵县的李某。

  民警找到李某时,李某却称最近刚把车卖了。民警问究竟卖给何人时,李某说是在路边随意卖的,也不知道对方身份。

  李某这样的回答,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

  肇事者家距事发地只有500米 无照驾驶的他17日下午自首

  接下来的几天,民警对李某的亲戚及其周围的人进行了大量的走访。

  “可能是迫于心理压力,他自首了。”昨天,高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裴红江说,17日下午4点多,47岁的李某前来自首了。

  裴红江介绍,李某是个小包工头,自称当天去讨要工资没有要到,所以心情不好,就想着赶紧回家,“事发地点距离他家里只有约500米的距离,朝西走拐个弯就到了,所以监控没有拍到任何信息。”裴红江说,李某还并没有驾照。

  昨天上午,李某坐在民警办公室里接受询问,但一直低着头不愿说话。

  昨天,据事发地附近的村民说,6日晚事发后,李某曾骑着自行车来过现场,还向围观的人打听情况。

  黄雷说,17日凌晨2点多时,他接到一个亲戚的电话,说有一辆面包车用报纸遮挡住前后车牌出现在村子附近,但他追赶过去时却并未发现。到了17日下午,他就接到了交警部门的电话通知,说肇事司机自首了。

  黄雷说,知道肇事者是李某后他大吃一惊,因为在民警调查的过程中,为了寻找目击者,他曾拉横幅将事发地高永路拦了起来,而且亲戚朋友还帮忙在高永路附近挨家挨户散发了传单,请大家帮忙寻找目击者,这其中就包括李某的女婿,他怎么都没想到夺走女儿生命的就是李某。

  昨天下午,因涉嫌交通肇事李某被高陵警方刑拘。

  华商报记者 李小博

  ■知道一下

  超车须从前车左侧进行 肇事车辆属违法超车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3.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5.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等不准超车。

  规定中第一条已明确,超车必须从被超越车辆、即前车的左侧进行,而夺去萌萌生命的面包车是从右侧超车的,李某超车时已违法。此外,李某还涉嫌肇事逃逸、无照驾驶。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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