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因首次吸毒在荷兰,放松了警惕
房祖名的律师原伟在庭上表示,希望法庭能对房祖名从轻处罚,他认为房祖名有自首情节,而且是因助理孙落被举报才被抓获,而且并非现行犯,又在警方未掌握犯罪事实时,主动交代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并供述吸毒时间和情节,属于自动投案。
原伟指出房祖名对罪行供认不讳,也没有翻供,更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悔改,“他对自己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会牢记教训,改过自新”。
此外,原伟还提到,房祖名此案的“主观恶性小”,没有盈利,“他是在家中招待朋友,并非长期专门开设娱乐场所,所吸食的毒品是大麻,量少,对社会危害性轻微”。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房祖名首次吸毒是在荷兰,所以原伟辩护称,因大麻在荷兰合法,所以房祖名在思想上放松警惕,没有洁身自好,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伤害。
综合以上观点,原伟认为房祖名没有前科劣迹,法庭量刑时应有别于有前科劣迹的案件。
房祖名庭上三度认错
“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
在近一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房祖名多次认错。他第一次认错时直言认可“容留他人吸毒”罪名,并自愿认罪。
房祖名在供述自己被捕、带警方到家里查获毒品的经过时,再度认错,“我应该尊重每个地方的法律,我违法了,应该受到惩罚”。
当公诉人发表完意见后,房祖名并未解释,表态称:“我没有什么可辩护的。”也表示不用新的证人。
在最后陈述时,房祖名态度诚恳说:“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房祖名的辩护律师则在休庭过程中接受采访,他指出自己前后十多次会见房祖名,房祖名认罪态度良好,每次都表态称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对于房祖名获刑6个月,被处罚金2000元,原伟表示对结果满意,直言应该不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