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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两次参加西安听证会引质疑 回应:系消协推荐

西安新闻 作者:陈团结 2015-01-14 04:41:54
[摘要]市民张女士说,细则中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中的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消费者组织、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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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西安市物价局召开西安市区出租车调价听证会,来自多个行业共计29人参加听证会。29名听证代表中,28人支持调价,1人反对。

  但细心的网友发现,参加这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员中,有3人曾参加过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他们是不是‘听证专业户’?”

  网友发帖

  3人参加过两次听证会

  网友“爱吃油泼面”翻出了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上的参会人员名单,他说:“这次听证会和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中有三人是一样的。请问,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过程也应公示一下吧?他们真能代表我们吗?否则很容易令人质疑有‘听证专业户’呀!”

  华商报记者发现,弓安赢、胡东海、陶英三个名字不仅出现在2011年地铁票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名单中,也出现在2015年出租车调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名单中。

  三人回应

  参加听证是消协推荐的

  昨日,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这三名代表都承认,他们不仅参加了1月9日的西安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也曾于2011年参加了地铁票价听证会。

  弓安赢说,他两次参加听证会都是消协推荐的,并不是大家说的“听证会专业户”,“我是名个体户,也是一名消费者,所以并无不妥,消协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参加听证会,我说愿意,然后就填写了资料,然后审批通过,就去参加了。”

  胡东海说,他两次都是消协推荐的,“国家有规定不能参加两次吗?”

  陶英是一企业的负责人,她这次是被莲湖区消协推荐的,“我也会乘坐出租车,也会乘坐地铁,符合听证代表的条件,为什么不能两次都参加呢?”

  对此,市民王先生说,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在选择这些参加人时依照的是什么条件和标准,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昨日下午,西安市消协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收到物价局的公函后,向各区消协进行了转发,这三人是区消协推荐的,市消协只是将区县推荐的名单报给物价局。

  昨晚11时许,华商报记者查询了陕西省物价局制定的《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中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中的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推荐。

  至于“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如何推荐?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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