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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少年为报“一饭”之恩 帮朋友三次运毒品

社会新闻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梁峻菱,赵权军 2015-03-20 09:32:08
[摘要]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报答毒贩曾多次对自己施予过的“一饭之恩”,18岁的技校毕业生实习时曾3次帮朋友运送毒品,且每次运毒前已知道自己运送的是毒品仍坚持运送。

受恩惠:

在校期间,廖东(化名)常请程明(化名)吃饭,还邀他一起游玩;廖东曾多次给程明零花钱。

报知遇:

为报答廖东的知遇之恩,程明曾3次帮其运送毒品,且从未推卸,无偿运送;直至被警方抓现行。

触红线:

程明的行为实际上已触犯国家刑法的相关规定,帮忙运送毒品的行为等同与参与贩卖毒品的行为。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报答毒贩曾多次对自己施予过的“一饭之恩”,18岁的技校毕业生实习时曾3次帮朋友运送毒品,且每次运毒前已知道自己运送的是毒品仍坚持运送。

该名“仗义”的小伙子来自达州农村,上学时就认识一名毒贩,且常应邀一起吃饭玩耍,当朋友有需要时他便答应帮忙运送毒品,且不求回报。目前,该男子和毒品买卖双方当事人均已被处刑拘。

“一饭”之恩:读书时获资助,为报恩帮贩毒

程明(化名),达州市宣汉人,还差几个月就满18岁了,即将从重庆某技校毕业。年前程明到达州某单位实习。因其家住农村,且爸妈常年在外打工,对程明疏于管理,由爷爷奶奶拉扯大。后来,程明在重庆念书时,程家每月会按时将生活费汇入账上,然而这点钱无法满足小伙子逐渐增长的消费欲望。

念书时,程明认识了比自己大几岁的男子廖东(化名),廖东常请程明吃饭,还邀他一起游玩。日子久了,程明清楚廖东的工作,廖东曾多次给程明零花钱。如此,程明觉得自己受恩于人,应当找机会偿还。

2月28日凌晨1时许,廖东首次让程明携带价值100元的冰毒到南外给一名男子,还给程明拿了50元打车费。程明收到卖毒款后在网吧内将钱交给了廖东。“我知道帮忙带的就是毒品。”程明在明知自己是在运送毒品情况下仍答应帮忙。

编辑:唐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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