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缺学校签字 家长“不敢”反映需求
在2013年西安市《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中明确了接送学生车辆标牌申领程序,在附件《区县接送学生车辆标牌使用申请表》上,有“学校基本情况”、“接送学生服务提供者基本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等内容。
“学校没有签字,这第一道关都走不过去,教育局就不会受理,就更不用说还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交警部门的盖章。”校车公司的人说,西安市的相关规定在设计之初并没有考虑到会有社会力量加入到提供校车服务的行列,而学校又不可能为未知的风险承担责任,所以根本不会在“学校基本情况”栏里签字确认,导致申请表难完善。
此前,华商报记者曾就校车标牌申请遇阻采访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方称,系申请表中的材料不齐备。校车公司的人表示,缺少的材料,正是学校的签字。
而在华商报记者接触到的家长中,对于“校车”停运一事,他们大都没有向学校反映,“没想过去找学校,怕给孩子找麻烦。”一位家长说,也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家长们对于校车的需求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传到学校。
希望有关部门调研家长需求
西安市教育局的相关人士指出,并非所有公司或个体都可以通过购买校车来提供服务。
校车停运期间,5家校车公司的负责人不断在各个部门之间奔波着,他们也开始琢磨怎样才能使得这些制式校车合法化,“我们想让相关职能政府部门出面对后宰门地区的乘坐校车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听听家长的真实想法。”校车公司的人说。“或者能不能让我们也像远郊区县的校车一样挂靠在相关企业接受管理,或者把我们这些公司整合成一家客运企业来管理,我们都愿意考虑。再或者由政府出面成立一个管理组织,我们也愿意。”校车公司的人说,他们的这些想法就是希望校车不要一直停放着变成了一堆废铁,“只要能让车跑起来,我们愿意进行任何有可能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