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陕西省物价局定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9:00在西安卫星测控中心揽月楼宾馆召开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的听证方案要点包括:我省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气户实行阶梯价格。
1、分档气量。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在对我省城市居民管道用气情况调查分析并进行重点抽样的基础上,按照统计得出分档气量相应数据,研究提出以下两套方案提交听证会讨论。
方案一:第一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276立方米(月均23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立方米(月均55.34立方米)以下;第二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76—420立方米(月均23-3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1100立方米(月均55.34-91.67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方案二:第一档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36立方米(月均28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立方米(月均58.67方)以下;第二档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36—540立方米(月均28-4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1100立方米(月均58.67-91.67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2、分档气价。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省第一档气价执行现行居民气价不提高,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2倍和1.5倍的比价关系确定。阶梯气价结算周期均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3、相关问题。一是具备阶梯价格计量功能的预付费IC卡表用户,执行阶梯气价;不具备阶梯价格计量功能的按当年实际充值金额折算的充值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量的IC卡表用户按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二是考虑到家庭人口多用气量大的实际情况,对5人(含)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每增加1人可申请每档年度增加50立方米气量基数。三是为确保城镇低保人群生活不受阶梯气价影响,我省城镇低保户所有用气量一律执行第一档气价。四是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燃气企业增加的收入,将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的规定,主要用于居民燃气表具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方面。我省方案其他有关规定按国家要求执行。
编辑:华商报供稿